国科火字〔2021〕123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科技部党组1号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科火字〔2020〕85号)、《关于开展2021年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45号)文件规定,参照《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3〕230号),经建设主体申请、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视频答辩专家评议等程序,现同意将天津市细胞产业创新型产业集群等43个产业集群纳入2021年度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培育)(见附件)。
科技部火炬中心将进一步完善创新型产业集群创新服务与评价体系,对创新型产业集群进行动态管理,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希望你们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要求,聚焦国家重大需求,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着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对辖区内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建设与发展,加强创新服务和业务指导,完善配套政策,重点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企业和产业;通过补链、强链,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力争打造一批世界级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请你们将纳入2021年度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培育)的产业集群(其中湘潭风能产业创新型产业集群、佛山智能家居创新型产业集群、绵阳新型显示创新型产业集群按照调整后的产业方向)三年建设发展方案电子版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送至科技部火炬中心。
联 系 人:孙翔宇 金学奇
联系电话:010-88656275,88656271
传 真:010-88656274
电子邮箱:jidc3@chinatorch.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
邮 编:100045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1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