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创新型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科火字〔2020〕85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51号)要求,参照《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3〕230号),经建设主体申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火炬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现拟将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集群等46家集群确定为创新型产业集群,对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技部火炬中心反映。书面意见应列举异议理由及相关事实证据,并附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予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15日
联系电话:010-88656125
电子邮件:hjjd@chinatorch.gov.cn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