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创业的决策部署,推动科技创新创业载体体系化、专业化建设,持续优化国家备案众创空间一体化布局,加快科技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4号)要求,2021年经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科技部火炬中心组织专家完成备案评审。现将拟备案为国家众创空间的350家机构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6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反馈至科技部火炬中心,书面意见应列举异议理由及相关事实证据,并附上联系电话。过期不予受理。
电话:010-88656201
电子邮箱:
附件: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