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签署《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合作备忘录》,顺利成为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地区。这意味着山西省内中小企业可通过深沪交易所备案发行私募债,解决其融资难题。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指境内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券。与银行贷款相比,私募债券具备审核周期短、募集资金使用灵活、综合成本低等特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条件较为宽松,对发行主体的财务情况和信用评级均没有进行限定,而且对所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也并无明确规定,因此,对于未上市的中小微企业来说,此类私募债为其提供了现实的快捷融资渠道。”山西证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从债券发行主体、债券计息方式、债股转换、增信措施等方面都有灵活的设计安排,产品设计可以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更方便不同企业根据自身状况进行选择。
该工作人员表示,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对山西来说意义重大,一方面,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新的渠道,使一些达不到交易所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也能获得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机会,对缓解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瓶颈,改善公司治理,培养资本市场意识都大有裨益;另一方面,私募债在山西进行试点,也表明山西省资本市场改革创新发展又向前迈出了实质性一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体系得到完善,金融品种也得到丰富,这对银行、券商、基金等行业的业务都将有一定的拉动作用,同时还将改善山西省金融生态环境,通过私募债定向发行,有利于吸纳山西省内一部分民间资金,开辟一条新的民间资金投资渠道,引导民间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减少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确保首批发债中小企业的质量,山西省将引进有实力、经验丰富的券商到山西开展私募债推荐工作。随后,山西省将积极研究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的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为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降低成本,简化程序,提供便利,增强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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