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芬兰科技企业孵化器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芬兰进入了选择继续发展资源型经济,还是发展知识型经济的关键时刻。芬兰政府和各界人士普遍认为依靠芬兰仅有的自然资源——森林资源,和传统产业——木材加工和造纸业,只会进一步用竭资源,破坏环境,必须发展知识型经济,发展高科技产业。由此政府开始实行传统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并重的发展战略,并提出“公司国际化”的口号,鼓励公司“国际化经营”,促进产业多样化。今天,芬兰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具经济生命力的地区。
芬兰的科技园是科技专有知识传播的最重要媒介,兼具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业园、风险投资等功能,以科技小企业和研究单位为主,核心是企业孵化器,依托于大学而发展。芬兰科技园是芬兰科技开发的主导,代表着芬兰科技发展的方向,全国90%的研发工作在这里开展。芬兰的科技园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中流砥柱,是产学研结合并迅速将科研成果转换成生产力的基地和交汇点。
芬兰政府在80年代成立了由芬兰总理担任主席的芬兰科技政策委员会;提出了科技开发为核心的科教兴国战略,并制订了科技政策,主要内容是:将科技开发定为产业政策的首要内容,加大研究与开发投入,以科技开发带动产业发展,增加芬兰工业整体竞争力;成立了为企业研究与开发提供咨询服务和经费资助的芬兰国家技术发展中心(tekes);在全国先后建立了17个促进产学研结合、孵化高新科技企业的科技园。
(一)芬兰科技创新体系的中坚——芬兰国家技术发展中心(tekes)
芬兰国家技术发展中心(tekes)成立于1983年,是介于政府与研究实体之间的中介机构,其宗旨是提高芬兰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增加产品出口,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社会发展。其职能是:
1.起草、筹备国家技术发展政策;
2.筹备、资助、协调国家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
3.对大学、工业研究开发项目进行资助;
4.支持、协商国际范围的技术合作;
5.对中小企业技术转让提供服务。
tekes在册成员有200多个,在全国不同地区设有14个分支机构——“就业和经济发展中心”(一般称为t&e中心,这些中心的主要工作是与芬兰的企业家和创新人才保持密切关系),在世界发达国家均有代表处,一方面对技术竞争力、企业所处位置和技术发展趋势进行测定评估,使国家具有前瞻性,另一方面将国家拨款和企业税收经费投入已建或待建的研究项目,以支持高新技术发展。通常政府研究与开发资金的1/3由该中心支配,是政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资助机构,年预算经费平均20多亿芬兰马克。中心使开发与生产有效的结合起来,成为名副其实的新技术、新产品“孵化器”。
(二)芬兰科学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基本情况
芬兰人对科学园的定义是:科学园是知识型组织从事高等教育、研究与技术转让活动的地区。科学园的建设,是从活跃研究与开发,促进科学研究单位与工业产业相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更多的科技型小企业,以扩大就业、繁荣经济的角度出发,将具有研究、开发、转让功能的知识型组织以及寻找新技术的公司在某一地域(一般是大学周围)集中地聚合在一起,使之形成一个学术气氛活跃、商业气息浓厚的特殊地域。按照目前国际上对园区的五大分类(即:科学园、研究园、科学工业园、工业园区和出口加工区),芬兰的科学园应属第一类,即以科技小企业和研究单位为主,核心是孵化器,依托于大学而发展。这与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概念完全不同,而与我国的创业中心更加接近。
芬兰的科学园全部建在大学和科研机构集中的地方。一般是由地区政府牵头投资,周围的大学、研究机构参加,银行、保险公司、相关联的各种基金和投资公司入股,诸如nokia、upm等大公司也积极投入,甚至还吸引了一些个人资金,共同组建成科学园管理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科学园中的大量职能工作是由进驻科学园的专业公司承担的,不仅仅是一些秘书公司、物业公司,还包括专业的孵化公司。
(三)芬兰科学园的基本特点
1.以创造新企业和就业机会为目标。
由于芬兰多年来一直存在较高的失业率,为中小公司服务、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成为各科学园主要目标之一。芬兰有20多万个中小公司,占公司总数的99%,为芬兰创造了60%的生产总值,雇佣的人员占就业人数的64%。
2.与大学、科研机构及工业界联系紧密。
芬兰的科学园全部建设在大学周围,科学园与大学不仅有地理上的优势,而且通过相互参股、项目合作、成果转让与引进以及进驻等多种方式,实现了内在的有机融合。特别突出的是,科学园一般是根据当地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优势来确定自己的专业领域,而各种项目也是围绕这些优势领域展开的。这同时也是当地大公司的专业优势,所以芬兰几乎所有大公司也都要在当地科学园中占有一席之地。
3.支撑体系健全,政府支持特色明显。
芬兰科学园全部依赖于来自欧共体的、国家各部、市以及各种名目的基金资助。这不仅包括建设和启动费用,还包括日常的人员费用、项目费用、用于服务的补贴、种子资金及风险资金等。科学园还与国家专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开发中心等有政府背景的组织组成了有机的联系网络,从这些机构获得资助。
4.服务内容丰富具体,具有很强的增值作用。
所有的科学园都是服务型的,办公服务有的是由科学园提供的,有的是由大量进驻科学园的服务公司提供的。科学园本身提供了大量能够产生附加值的软件服务,如各种组织、管理、项目、资金、信息、咨询、研究、教育培训、策划等各种促进活动、创新活动、孵化活动、顾问活动及商业化活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企业真正需要的、可以实际利用的、能产生效益的服务。
5.科学园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
虽然科学园为进驻企业提供了一些有偿服务,但科学园提供的服务以软服务为主,而且大部分是无偿的。
6.管理者本身是专家,科学园就是一个专家组织。
芬兰科学园的另一个鲜明特征是专家管理。科学园就是一个专家组织,分别由来自大学的教授、大公司背景的具有企业家素质的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及少数秘书人员组成。他们一般每个人负责一些具体的项目组织,或者负责一些普遍的咨询工作,而一些繁杂的、具体的维修、后勤服务等工作都是由其它的服务公司来完成的。
7.公司制的运行体制。
芬兰科学园一般由当地政府、大学、科研机构以及银行、保险公司和大型公司投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来实施运作。反过来,科学园也会持有风险投资公司、技术转移公司及开发基金等支撑机构的股份,形成了一个联合投资、互相持股的有机网络。
8.集中管理,分散经营。
芬兰科学园中的大量工作都是由各专业公司来完成的,并非自己要建立起大而全的机构。如,有些孵化器是由专业的孵化器公司经营的;专业技术中心也是与科学园分灶吃饭的。其它如秘书工作,是由秘书公司完成的,投资是由种子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完成的。这些公司也与科学园管理公司相互参股,在经济上和业务上既相互独立,又密不可分。他们聚集在一起,形成了为科技企业服务的群体。
9.芬兰科学园系统是芬兰科技发展的核心体系。
芬兰科学园是芬兰科技开发的主导,代表着芬兰科技发展的方向。芬兰科学园中发展最为普遍的领域是环保与信息技术,其次是电子和能源技术等。而这些领域恰恰是芬兰发达的产业领域之所在。通过科学园的研究与开发活动,使得芬兰在这些领域不断保持优势,并进一步发展其它优势领域。
二、意大利的科学园和企业孵化器
建立科学园和企业孵化器是扶持高新技术发展产业发展的重要措施。科技园区能为高新技术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促进大学、研究院和企业间的联系,是连接社会需求、经济发展和科技力量的一种工具。意大利政府非常重视科技园区的发展,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支持。意大利的企业孵化器一般位于科技园区内部,是科技园区整体中的一部分。
(一)意大利的科技园区(企业孵化器)概况
意大利科技园区发展较晚,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欧共体(现为欧盟)、意大利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共同支持下,意大利建立了第一个科技园区——的里亚斯特科技园区(triesetearea),扶持了一批高技术企业。1990年,意政府为改变南部地区经济落后状况,提出在南部实施“科技园计划”,由大学科研部负责,1993年开始实施。目前,全国共有35个科技园区,其中南部13个,北部和中部有22个。建立科技园区的宗旨是加强大学、科研院所、企业间的联系,为技术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通过园区各类机构(园区联合体、企业孵化器、研究机构及金融机构等)的合作,为企业提供研究开发、人才培训、金融咨询和市场开拓方面的服务,“孵化”新型企业,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科技园区一般由当地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企业、金融机构和商会所组成的联合体(康采恩)进行管理,协调区内的各项事务。
意大利共有45个企业孵化器,其中有私立的,也有公私合营的,大都分布在各个科技园区,由园区联合体管理。例如:意大利bergamo省的pointparkfortechnologicalinnovation科技园就有一个主要是孵化新创企业的孵化器。无论是私立的,还是公私合营的,企业孵化器都必须密切跟踪具有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成果,依靠提出创新项目、提供创新服务和孵化高新技术企业来求生存、求发展。
(二)意大利科技园区的类型
由于各地的环境条件不同,各科技园区的技术、产业发展领域和为企业所提供的各种服务业务各不相同。以下是几种不同类型的园区:
1.研究开发型园区。
最有代表性的是的里亚斯特科学园区,它是意大利的第一个科技园。
2.南方“扶贫型”园区。
为改变意大利南部地区经济落后状况,意大学科研部、南方干预部、预算部于1990年联合签署协议,在南部地区实施“科技园区计划”,并于1993年开始实施,逐步在南方落后地区建立了13个科技园区。
3.产业结构调整型园区。
这种科技园区是由当地政府、研究机构和企业支持建立的,旨在调整当地工业结构,开发新产品。
4.协会型园区。
位于都灵的torino-novara-ivrea三角区是由菲亚特集团的阿涅利基金会提出,联合stet集团、olivetti集团、sip、意大利中小企业协会、意大利动产银行、工会组织、大学和研究机构共同建立的跨地区的协会性的科技园区。它是通过协会的形式,在面积达1.34万平方公里的工业发达地区内,把各方面的力量联合起来,围绕技术园区协会选定的项目开始研究工作。
5.企业与研究机构合办中试基地。
1995年在南方brindisi市新建的光电技术研究开发基地——optel,是由四家大企业联合出资、国家研究委员会以其科研成果入股的企业。这种中试基地型的企业是意大利公立和私营方面的研究力量相结合的重要尝试。optel公司开发出的行业共性光电技术成果,可以再向周围其他公司转移、辐射,使高技术成果实现商品化。
6.民营科技园区。
位于米兰的圣·拉法埃勒生物医学科技园区是意大利第一个“私营”科技园区,由raf科技园区股份公司于1993年创办。raf公司联合了23家单位,为进入该园区的企业提供物业管理、r&d实验设备、技术转让、人才培训、国际会议、企业“孵化”、产品销售等一条龙的系列服务。
(三)意大利科技园区的相关管理机构
1.意大利政府在科技园区发展中的作用
科技园区的概念在20世纪90年代初才逐渐形成,直到1999年才首次出现在意大利政府第297号关于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法令中。该法令重点资助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创办和发展。到目前为止,意大利政府还没有针对科技园区的专门法令、计划或政策,对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也没有统筹的规划和指导。大学科研部虽然设有园区办公室,但仅限于为南方欠发达地区的13个科技园区初建时提供了项目资金,总计4000亿里拉(约合2亿美元),并不参与后续管理。
2.科技园区联合体
科技园区联合体是意大利科技园区的日常管理、协调和创新服务机构,是科技园区建设和发展的设计、实施和管理者。园区联合体的组成各不相同,但一般都包括当地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企业、大学和金融机构。
3.科技园区协会
意大利科技园区协会于1991年成立,目前35个科技园区中有27个是其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每年向协会交一定数额的会费。意大利科技园区协会并不参与其成员单位的具体管理,仅对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间接的支持,例如:提供信息、组织会议、加强交流、促进合作。协会由主席、秘书长及9个理事组成管理机构,但他们都是兼职的,日常工作由秘书组的3个专职人员负责。
(四)意大利科技园区的激励措施和优惠政策
1.对于有前景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联合体可以提供多达项目成本70%的低息贷款(年利率3.7%);联合体还可以提供研究费用的70%,将来按比例从成果收益中返回。
2.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特别)基金:对于在园区实验室内委托研究项目的中小企业,该基金可支付50%的研究费用(每年的总研究费用不得超过4亿里拉,约合20万美元)。
3.大区基金:对设在园区的聘用高素质的人才和技术工人、旨在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技术先进的实验室,园区所在的弗留利(威尼斯·朱利亚大区政府可以提供40%的开办费。
4.大区银行优惠贷款:对于引进高新技术并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的企业,大区银行提供特别优惠贷款。贷款利率分别为:小型企业4%,中型企业5%,大型企业6%。
5.欧盟创新经费:园区内的中小企业也可以申请欧盟技术和创新项目经费。(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研究人员:颜振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