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十三届甘肃省政府召开第170次常务会议,审议《甘肃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决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自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简称“兰白自创区”)获批建设以来,经过几年的努力,兰白自创区在产业培育发展、创新能力提升、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整体呈现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建设主体兰州、白银两个高新区在全国高新区最新综合排名分别位列第53名、第116名。但围绕自创区建设定位,以及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要求,兰白自创区还需在压实建设主体责任、加大产学研对接、优化创新发展生态等方面升级加力。
近年来,甘肃省科技厅高度重视《甘肃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立法工作,多次赴省内外开展调研,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成立立法咨询团队,广泛吸收采纳省直有关单位和相关高校、院所、企业等70余家单位的意见建议,数易其稿形成了《条例(草案)》初稿。
目前,拟提请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条例(草案)》共8章51条,整体结构参照中关村、郑洛新等大部分已出台条例,采用章节式设置,主要包括总则、规划建设、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金融支持与人才支撑、开放合作与辐射带动、法治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重点围绕兰白自创区发展实际、实践难题、改革创新、成果转化、人才支撑、创新活力等方面,通过科学设置管理体制、赋权授权、强化激励、建立容错机制等,以法规形式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有效整合各类资源,破解发展难题。
下一步,甘肃省科技厅将以问题为导向,以《条例》的出台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推动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切实增强兰白自创区的支撑力和带动力,引领带动全省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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